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48号
根据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》(原建设部令第150号)、《关于安徽省二级造价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建人函〔2020〕682号)等相关规定,经审核,刘冉等99人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,管安乐等5人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增项注册条件,现予公布。
附件:2022年度第十四批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合格人员名单
2022年6月7日